两部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12-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维护公安机关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根据《信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条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信访问题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将可能形成信访事项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警种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为信访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1〕291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切实发挥好标准对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行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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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e1e47637094e4414908f982deb88d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