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匠(大工匠)工作室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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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个人崇尚技能、企业重用技能、社会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满足机电装备用、维、检、修、改和再制造等装备后市场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匠(大工匠)工作室活动,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申报,请及时与分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0562110

  联系人:杜三龙 13911381411

  原文详情如下: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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